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组织机构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招就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13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为准):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招生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本科毕业并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二)2020年毕业的学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2021年毕业的学生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所有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均须在7月3日18:00前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http://zs.csust.edu.cn/recruit/module/second_bachelor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考生须在7月3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slgzb@qq.com。
 
  
   材料内容  | 
   材料形式  | 
   数量  |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  | 
   电子版  | 
   1页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 
   电子扫描件  | 
   1页  |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 
   电子扫描件  | 
   2页  | 
  
  
   本科期间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盖章)  | 
   电子扫描件  | 
   不限  | 
  
  
   本科期间主要获奖证书  | 
   电子扫描件  | 
   不超过5张  | 
  
  
   个人证件照(蓝底一寸彩照)  | 
   电子版  | 
   1张  | 
  
 
以上材料扫描件除报名表、证件照外均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并统一打包以“第二学位+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分专业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初审结果预计于2021年7月8日前在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三)面试
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当参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录取比例)。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将于7月20日前,在本科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五、报到、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学生根据通知书时间来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说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被录取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被录取考生携身份证原件、本科第一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有效的体检报告(三甲及以上医院,入学前三个月内有效,模板见附件)报到,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学生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非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不予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负责具体面试考核。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85258030)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七、附则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招生就业处邮编:410114
电话:0731-85834715
邮箱:cslgzb@qq.com
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sust.edu.cn/recruit/index/index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731-85258415 李老师
学院网址://www.dreasky.com/ndxy/index.htm
九、本简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姓名  | 
   
  | 
   出生 年月  | 
   
  | 
   性别  | 
   
  | 
   一寸蓝底证件照  | 
  
  
   身份证号码  | 
   
  | 
   籍贯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政治面貌  | 
   
  | 
  
  
   报考专业  | 
   
  | 
   所获学位  | 
   
  | 
  
  
   CET过级情况  | 
   
  | 
   专业排名/ 专业人数  | 
   
  | 
  
  
   通讯地址(邮编)  | 
   
  | 
   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论文 公开发表情况  | 
   
  | 
  
 
注: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本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通知书接收方式,请准确详细填写
 
 
附件 2: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体检表
 
  
   照片  | 
   身份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既往病史(此栏由学生如实填写)  | 
   
  | 
  
  
   眼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正度数  | 
   医师意见:  | 
  
  
   左  | 
   左  | 
   矫正度数  | 
  
  
   色 觉 检 查  |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 
   
  | 
   色觉检查 图名称:  | 
   
  |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检查此项)能识别填1,否则填0 红 黄 绿 蓝 紫  | 
  
  
   眼 病  | 
   
  | 
  
  
   内科  | 
   血 压  | 
   / kPa  | 
   医师意见:  | 
  
  
   发育情况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神经系统  | 
   
  | 
  
  
   腹部器官  | 
   肝 厘米,性质  | 
   脾 厘米,性质  | 
  
  
   其 他  | 
   
  | 
  
  
   外科  | 
   身 高  | 
   厘米  | 
   体 重  | 
   千克  | 
   医师意见:  | 
  
  
   皮 肤  | 
   
  | 
   面 部  | 
   
  | 
   颈 部  | 
   
  | 
  
  
   脊 柱  | 
   
  | 
   四 肢  | 
   
  | 
   关 节  | 
   
  | 
  
  
   其 他  | 
   
  | 
  
  
   耳鼻喉科  | 
   听 力  | 
   左耳(耳语) 米  | 
   右耳(耳语) 米  | 
   医师意见:  | 
  
  
   嗅 觉  | 
   
  | 
  
  
   耳鼻咽喉  | 
   
  | 
  
  
   口腔科  | 
   唇 腭  | 
   
  | 
   是 否 口 吃  | 
   
  | 
   医师意见:  | 
  
  
   牙 齿  | 
   
  | 
  
  
   其 他  | 
   
  | 
  
  
   胸部透视  | 
   
  | 
   其 他  | 
   
  | 
   医师意见:  | 
  
  
   肝 功 能  | 
   转 氨 酶  | 
   乙肝表面抗原  | 
   医师意见:  | 
  
  
   其 他  | 
   
  | 
  
  
   体检医院或 体检站意见  | 
   报考专业建议: 体检结论:  | 
  
  
   备注  | 
   
  | 
  
 
 
医师意见填“合格”或“不合格”
注:考生可用医院体检表,体检项目须包含本表所列项目内容,体检表须加盖医院公章